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贵港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2024年度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报告
日期: 2025-03-22 19:31 作者: 新闻中心

       

  在市委、市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坚持以习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和习法治思想,深入贯彻落实习关于广西工作论述的重要要求,坚持把党的领导贯穿到法治政府建设全过程各方面,认真落实党中央关于全面依法治国决策部署和自治区党委关于法治政府建设工作要求。

  (一)坚持党的领导,全力推进法治政府建设。一是党政主要负责人认真履行法治政府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全面负责我局法治政府建设工作,主动部署重要工作、协调重点环节、督办重要任务,把住建领域行业管理、安全生产等各项工作纳入法治化轨道。推进行政决策科学化、民主化、法治化。二是将法治政府工作贯穿于日常工作之中,营造良好的法治氛围,用法治思维、法律观念引导依法行政。

  (二)全面实施领导干部应知应会党内法规和国家法律清单制度。一是制定印发《贵港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党员干部应知应会党内法规和法律和法规清单》,明确领导干部应知应会清单。二是领导干部学法学规全面铺开,除了制定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工作规划,明确学习内容和要求,结合工作实际,利用“三会一课”、党组会等会议和会前时间对中央自治区重要指示精神及政策法规进行学习。2024年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7次,党组会前学习27次,通过学习促进党员干部增强法治意识。

  (三)持续优化法治营商环境。全面落实政府权责清单制度、负面清单制度,按照《广西提质增效优化营商环境若干措施》《2024年广西优化营商环境工作要点》等文件要求,扎实推进优化营商环境工作。

  1.全面推进“放管服”改革,优化提升行政审批效能。一是分类细化9大类工程建设项目审批流程图,将一般社会投资类项目办理环节压缩至4个以内、审批时间压缩至25个工作日内。二是制定工程建设项目审批材料清单、一张表单和办事指南等,明确事项审批时间和所需申请材料等。三是创新审批改革。实行消防人防施工许可“三证合一”自主创新式审批,实现一表申请、办件实时推送、窗口共享材料,集中受理,统一出件,核发电子证照,逐步提升服务便利度。四是探索新的验收模式,由企业在项目进度完成某些特定的程度后提出申请,主管部门提前介入项目施工指导,对照验收的标准对项目在规划核实、消防验收等竣工时面临的整改问题进行提前告知,让项目可以边施工边整改,提高验收效率。

  2.扎实开展行政执法领域明显问题专项整治。我局结合工作实际,重点聚焦人民群众反映强烈的六大行政执法问题,结合实际对所有行政执法行为全面自查、逐一检查分析。经自查,我局未存在“执法不规范”“逐利执法”“粗暴执法”“执法方式简单僵化”、执法“寻租”和“执法不作为问题”等问题。

  3.推行柔性执法。在日常监管工作中,我局工作人员注重与当事人进行普法及沟通,耐心解释有关规定法律法规,帮助他们了解违法行为的危害性。在行政执法中,如当事人行为符合《广西住房城乡建设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适用规则》第七条情形的,则不予行政处罚或免予行政处罚,引导当事人主动整改,达到教育和规范管理的目的。

  4.强化执法监督保障。根据职能设置,我局行政审批与法制办公室负责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的行政执法监督工作。为强化和规范住建领域执法行为,提高执法水平和效率,我局于2024年4月成立贵港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行政执法质量提升工作领导小组,由局主要领导担任组长,分管领导担任副组长,组员由有执法事项的科室(单位)负责人组成。小组组长积极履行职责,主动部署重要工作、督办重大执法工作,小组成员具体抓好落实,及时研究解决行政执法过程中遇到的问题,确保行政执法工作稳步有序推进,根据情况积极协调相关业务科室(单位)联合监督检查、联合执法、联合处罚。

  (四)强化责任担当,重大事项依法决策。在法治政府建设中,积极履行法治政府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主动部署重要工作、协调重点环节、督办重要任务,把住建领域行业管理、安全生产等各项工作纳入法治化轨道。推进行政决策科学化、民主化、法治化。一是明确重大决策事项范围,重视做好重大问题前瞻性、对策性研究,形成干部职工参与、调研论证和领导决定相结合的行政决策机制;二是坚持科学民主决策,严格执行《重大事项议事规则》和相关制度规定,坚持重大事项、重大问题、重要工作集体研究决定;三是对重大问题和涉及群众切身利益的事情,坚持听取公众意见、专家论证、合法性审查和集体讨论决定。我局先后制定了《贵港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合法性审查制度》《贵港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重大行政决策量化标准规定》《贵港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公平竞争审查工作实施方案》《贵港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重大决策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工作制度》等规范,建立健全了重大决策法制审核、公平竞争审查、社会稳定风险评估机制。除此以外,为加强我局合法性审查工作,促进法治化人员队伍建设,印发了《贵港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关于成立合法性审核专班的通知》,专班的建立,为重大决策合法性审查的落实提供坚实的人员组织保障。2024年在我局以本单位名义拟定及印发的9份规范性文件、重大行政决策中,对涉及市场经济主体的2份文件均进行了公平竞争审查,且均进行合法性审查。

  (五)突出能力培养,加强法治队伍建设。为切实加强我局行政执法队伍建设,提升履职能力和水平,把党的政治建设摆在首位,充分发挥党建引领作用。制定《贵港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行政执法质量提升工作方案》,建立健全学法用法机制并认真贯彻落实,不断提高领导干部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深化改革、推动发展、化解矛盾、维护稳定的能力,进一步强化党员、领导干部法治意识。鼓励执法人员在工作之余加强法律和法规学习,全体行政执法人员在完成政治理论教育和党性教育学时的基础上,每年完成不少于20学时的公共法律知识和不少于40学时的业务知识、行政执法技能培训,切实提升执法人员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开展执法、维护稳定、化解矛盾的能力。严格落实行政执法人员资格管理和执法持证上岗制度,要求未取得行政执法证件的人员不得独立从事行政执法工作。鼓励干部职员积极参加全区行政执法人员资格(续职)培训考试,截至目前,我单位取得行政执法人员资格证共68人,切实做好执法队伍人员储备。

  (六)推进依法行政,主动落实政务公开。一是在政府门户网站等平台公开并及时更新职能清单、办事流程等,畅通咨询、查询渠道,创新便民办理模式。同时,严格按照要求主动公开规范性文件等信息,及时更新单位机构职能、部门动态等信息,确保群众知情权。二是依托贵港市政府门户网站及微信公众号两个途径推送政务信息,落实专人维护“贵港市住建局”公众号,确保公众号及时更新,我局收到的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均在有效期限内规范回复,无因政府信息公开被申请行政复议、被提起行政诉讼情况。四是健全行政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我局共有执法记录仪设备18台,窗口工作人员统一配备、执法人员均持证上岗,并制定了执法记录信息调阅监督制度,确保行政执法记录信息调阅、归档使用规范、合法、有效。

  (七)法治护航行业监管,深化法律咨询服务。为发挥公职律师和法律顾问在依法行政工作中的积极作用,各科室和局属各单位在重大行政决策、合同审查、意见咨询、投诉办理和规范性文件制定等涉法事项处理过程中,充分听取法律顾问和公职律师意见建议,为依法决策提供法律保障。今年对重大决策、规范性文件及行政文书合法性审查23次,对我局的文件、合同、法律文书等出具法律意见书共126份,参与行政执法讨论会16次。

  (八)践行习法治思想,全面落实普法责任。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深入学习宣传贯彻习法治思想,持续加强法律和法规的学习,认真落实“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制,切实开展法治宣传。充分运用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宣传栏、电子显示屏、微信公众号、宣传标语、印发学习宣传资料等多种宣传形式广泛宣传国家相关法律知识。如:“4·15”全民国家安全教育日在住建局微信公众号宣传总体国家安全观和国家安全相关法律知识,深入企业、工地开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宣传活动,进乡村为群众讲解禁毒相关知识等。

  (九)加强和规范行政复议、行政诉讼工作,着力化解矛盾纠纷。认真贯彻落实行政复议法、行政诉讼法,积极履行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职责。2024年开展案卷评查2次,我局作为被告办结的行政诉讼案件共0件,作为被申请人的行政复议案件共0件。

  (一)法治意识仍有待提升。部分党员干部的法治观念意识不强,程序意识、证据意识、法治思维与责任意识仍然不足,在执法过程中无法将法律规范与业务相融合,将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贯穿到执法全过程仍有待加强。

  (二)队伍建设仍需加强。住建领域的行政执法在城市建设、城市管理中对专业方面技术能力的要求偏高,人才教育培训周期长,当前缺乏专业的执法力量,年轻干部专业执法能力基础相对薄弱,依法履行职能面临较大挑战。

  (一)继续加强理论学习。进一步深入贯彻落实习法治思想,以更严要求、更实举措推动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法治政府建设向纵深发展,为贵港市住建事业发展提供坚强法治保障。明确责任,落实人员,重点抓好制度建设、法治监督、违反法律法规线索移交、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和法治宣传培训等工作。深入贯彻实施依法行政重要制度,全方面提高全局工作人员依法行政工作意识和能力,全力推进依法行政和法治政府建设。

  (二)继续规范公正文明执法。推进行政执法体制改革,完善行政执法程序,创新执法方式,加大行政执法责任制。进一步提升工作人员法治思维和依法行政能力,加强法治素养和法治能力的培养。

贵港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2024年度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报告
日期: 2025-03-22 19:31

       

  在市委、市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坚持以习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和习法治思想,深入贯彻落实习关于广西工作论述的重要要求,坚持把党的领导贯穿到法治政府建设全过程各方面,认真落实党中央关于全面依法治国决策部署和自治区党委关于法治政府建设工作要求。

  (一)坚持党的领导,全力推进法治政府建设。一是党政主要负责人认真履行法治政府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全面负责我局法治政府建设工作,主动部署重要工作、协调重点环节、督办重要任务,把住建领域行业管理、安全生产等各项工作纳入法治化轨道。推进行政决策科学化、民主化、法治化。二是将法治政府工作贯穿于日常工作之中,营造良好的法治氛围,用法治思维、法律观念引导依法行政。

  (二)全面实施领导干部应知应会党内法规和国家法律清单制度。一是制定印发《贵港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党员干部应知应会党内法规和法律和法规清单》,明确领导干部应知应会清单。二是领导干部学法学规全面铺开,除了制定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工作规划,明确学习内容和要求,结合工作实际,利用“三会一课”、党组会等会议和会前时间对中央自治区重要指示精神及政策法规进行学习。2024年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7次,党组会前学习27次,通过学习促进党员干部增强法治意识。

  (三)持续优化法治营商环境。全面落实政府权责清单制度、负面清单制度,按照《广西提质增效优化营商环境若干措施》《2024年广西优化营商环境工作要点》等文件要求,扎实推进优化营商环境工作。

  1.全面推进“放管服”改革,优化提升行政审批效能。一是分类细化9大类工程建设项目审批流程图,将一般社会投资类项目办理环节压缩至4个以内、审批时间压缩至25个工作日内。二是制定工程建设项目审批材料清单、一张表单和办事指南等,明确事项审批时间和所需申请材料等。三是创新审批改革。实行消防人防施工许可“三证合一”自主创新式审批,实现一表申请、办件实时推送、窗口共享材料,集中受理,统一出件,核发电子证照,逐步提升服务便利度。四是探索新的验收模式,由企业在项目进度完成某些特定的程度后提出申请,主管部门提前介入项目施工指导,对照验收的标准对项目在规划核实、消防验收等竣工时面临的整改问题进行提前告知,让项目可以边施工边整改,提高验收效率。

  2.扎实开展行政执法领域明显问题专项整治。我局结合工作实际,重点聚焦人民群众反映强烈的六大行政执法问题,结合实际对所有行政执法行为全面自查、逐一检查分析。经自查,我局未存在“执法不规范”“逐利执法”“粗暴执法”“执法方式简单僵化”、执法“寻租”和“执法不作为问题”等问题。

  3.推行柔性执法。在日常监管工作中,我局工作人员注重与当事人进行普法及沟通,耐心解释有关规定法律法规,帮助他们了解违法行为的危害性。在行政执法中,如当事人行为符合《广西住房城乡建设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适用规则》第七条情形的,则不予行政处罚或免予行政处罚,引导当事人主动整改,达到教育和规范管理的目的。

  4.强化执法监督保障。根据职能设置,我局行政审批与法制办公室负责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的行政执法监督工作。为强化和规范住建领域执法行为,提高执法水平和效率,我局于2024年4月成立贵港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行政执法质量提升工作领导小组,由局主要领导担任组长,分管领导担任副组长,组员由有执法事项的科室(单位)负责人组成。小组组长积极履行职责,主动部署重要工作、督办重大执法工作,小组成员具体抓好落实,及时研究解决行政执法过程中遇到的问题,确保行政执法工作稳步有序推进,根据情况积极协调相关业务科室(单位)联合监督检查、联合执法、联合处罚。

  (四)强化责任担当,重大事项依法决策。在法治政府建设中,积极履行法治政府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主动部署重要工作、协调重点环节、督办重要任务,把住建领域行业管理、安全生产等各项工作纳入法治化轨道。推进行政决策科学化、民主化、法治化。一是明确重大决策事项范围,重视做好重大问题前瞻性、对策性研究,形成干部职工参与、调研论证和领导决定相结合的行政决策机制;二是坚持科学民主决策,严格执行《重大事项议事规则》和相关制度规定,坚持重大事项、重大问题、重要工作集体研究决定;三是对重大问题和涉及群众切身利益的事情,坚持听取公众意见、专家论证、合法性审查和集体讨论决定。我局先后制定了《贵港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合法性审查制度》《贵港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重大行政决策量化标准规定》《贵港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公平竞争审查工作实施方案》《贵港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重大决策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工作制度》等规范,建立健全了重大决策法制审核、公平竞争审查、社会稳定风险评估机制。除此以外,为加强我局合法性审查工作,促进法治化人员队伍建设,印发了《贵港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关于成立合法性审核专班的通知》,专班的建立,为重大决策合法性审查的落实提供坚实的人员组织保障。2024年在我局以本单位名义拟定及印发的9份规范性文件、重大行政决策中,对涉及市场经济主体的2份文件均进行了公平竞争审查,且均进行合法性审查。

  (五)突出能力培养,加强法治队伍建设。为切实加强我局行政执法队伍建设,提升履职能力和水平,把党的政治建设摆在首位,充分发挥党建引领作用。制定《贵港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行政执法质量提升工作方案》,建立健全学法用法机制并认真贯彻落实,不断提高领导干部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深化改革、推动发展、化解矛盾、维护稳定的能力,进一步强化党员、领导干部法治意识。鼓励执法人员在工作之余加强法律和法规学习,全体行政执法人员在完成政治理论教育和党性教育学时的基础上,每年完成不少于20学时的公共法律知识和不少于40学时的业务知识、行政执法技能培训,切实提升执法人员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开展执法、维护稳定、化解矛盾的能力。严格落实行政执法人员资格管理和执法持证上岗制度,要求未取得行政执法证件的人员不得独立从事行政执法工作。鼓励干部职员积极参加全区行政执法人员资格(续职)培训考试,截至目前,我单位取得行政执法人员资格证共68人,切实做好执法队伍人员储备。

  (六)推进依法行政,主动落实政务公开。一是在政府门户网站等平台公开并及时更新职能清单、办事流程等,畅通咨询、查询渠道,创新便民办理模式。同时,严格按照要求主动公开规范性文件等信息,及时更新单位机构职能、部门动态等信息,确保群众知情权。二是依托贵港市政府门户网站及微信公众号两个途径推送政务信息,落实专人维护“贵港市住建局”公众号,确保公众号及时更新,我局收到的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均在有效期限内规范回复,无因政府信息公开被申请行政复议、被提起行政诉讼情况。四是健全行政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我局共有执法记录仪设备18台,窗口工作人员统一配备、执法人员均持证上岗,并制定了执法记录信息调阅监督制度,确保行政执法记录信息调阅、归档使用规范、合法、有效。

  (七)法治护航行业监管,深化法律咨询服务。为发挥公职律师和法律顾问在依法行政工作中的积极作用,各科室和局属各单位在重大行政决策、合同审查、意见咨询、投诉办理和规范性文件制定等涉法事项处理过程中,充分听取法律顾问和公职律师意见建议,为依法决策提供法律保障。今年对重大决策、规范性文件及行政文书合法性审查23次,对我局的文件、合同、法律文书等出具法律意见书共126份,参与行政执法讨论会16次。

  (八)践行习法治思想,全面落实普法责任。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深入学习宣传贯彻习法治思想,持续加强法律和法规的学习,认真落实“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制,切实开展法治宣传。充分运用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宣传栏、电子显示屏、微信公众号、宣传标语、印发学习宣传资料等多种宣传形式广泛宣传国家相关法律知识。如:“4·15”全民国家安全教育日在住建局微信公众号宣传总体国家安全观和国家安全相关法律知识,深入企业、工地开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宣传活动,进乡村为群众讲解禁毒相关知识等。

  (九)加强和规范行政复议、行政诉讼工作,着力化解矛盾纠纷。认真贯彻落实行政复议法、行政诉讼法,积极履行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职责。2024年开展案卷评查2次,我局作为被告办结的行政诉讼案件共0件,作为被申请人的行政复议案件共0件。

  (一)法治意识仍有待提升。部分党员干部的法治观念意识不强,程序意识、证据意识、法治思维与责任意识仍然不足,在执法过程中无法将法律规范与业务相融合,将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贯穿到执法全过程仍有待加强。

  (二)队伍建设仍需加强。住建领域的行政执法在城市建设、城市管理中对专业方面技术能力的要求偏高,人才教育培训周期长,当前缺乏专业的执法力量,年轻干部专业执法能力基础相对薄弱,依法履行职能面临较大挑战。

  (一)继续加强理论学习。进一步深入贯彻落实习法治思想,以更严要求、更实举措推动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法治政府建设向纵深发展,为贵港市住建事业发展提供坚强法治保障。明确责任,落实人员,重点抓好制度建设、法治监督、违反法律法规线索移交、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和法治宣传培训等工作。深入贯彻实施依法行政重要制度,全方面提高全局工作人员依法行政工作意识和能力,全力推进依法行政和法治政府建设。

  (二)继续规范公正文明执法。推进行政执法体制改革,完善行政执法程序,创新执法方式,加大行政执法责任制。进一步提升工作人员法治思维和依法行政能力,加强法治素养和法治能力的培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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